兰州市2016年省列棚改项目9月底前全面开工
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,兼顾完善城市功能、改善城市环境。通过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“保底”安置,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,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。
棚户区改造还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,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,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。扎实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,既能改善民生,又是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棚户区改造产业关联度高,带动力强,不仅能够增加投资,而且能够带动消费,可以有效消化钢铁、建材、家电等上下游产能和产品。
昨日,据兰州装修公司了解,2016年省政府下达兰州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1135户,涉及项目44个。截至目前,我市已开工18603套(户),开工率88.02%,总体进展情况良好,预计我市2016年省列棚改项目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。
为了保障棚改工作顺利推进,市国土、规划、建设等相关审批部门主动上门服务,进行具体指导,限期办结项目手续,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;市棚改办建立《兰州市省列棚改项目手续办理缓慢、进度滞后整改任务分解表》,明确每个项目手续办理的责任单位,定期对项目手续办理进展情况进行通报,对于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予以问责,切实靠实主体责任。
经调查摸底,2016—2017年,我市符合国开行贷款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户数31490户,涉及20个片区、改造面积449.55万平方米,建设总投资325亿元。现已获得了国开行授信贷款资金260亿元,并完成了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,预计8月初即可发放。
为做好棚改贷款工作,我市已印发了《兰州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管理办法》,由市政府授权市房产局为购买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,按照已通过专家评审的《兰州市棚户区改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报告》,拟确定市城投公司为承接主体,集中办理可研、立项、环评等前期手续。
同时由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《兰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》,市直相关部门完成了贷款所需的《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》、《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函》、《工程规划审查意见函》和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》等文件,并报国开行审核通过。
另外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模式,我市重新修订了《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,并已开始实施。同时,按照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%的要求,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,用于棚户区被征收人货币安置。
改造要求
1、政策优惠,阳光操作。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。棚户区问题,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,依法赔偿。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,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,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。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。
2、破解复杂问题,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,创新工作思路,用好、用活、用足政策。
3、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。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,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,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,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。
4、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。
5、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,并挖掘其潜力。
兰州装修公司相信通过全面棚户改造项目的开工,我们的市容市貌将会得到大大的提升,人民的生活水平跨上更高一层台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