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,去找物业公司理论了几次,他们的说法是,当初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,也明确了物业的管理范围,而电梯也是整栋楼业主共同所有,每一户都有份,因此管理和维修费用也是平摊的。意思很明显,即使我住一楼从来不用电梯,还是必须要交这个钱,跑不掉!
为了更好求证,咨询了一下律师,他说,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纠纷,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解释是,物业管理公司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,而我们业主只要是以未享受或者未使用为理由拒绝付款的,法院都不支持。简言之,即使住一楼不用一次电梯,只要物业提供了这个服务,也尽了维护电梯的义务,我们也是要交相应的管理费。
这样看来,难道真的是我们无理取闹?但是作为业主我真心感觉到太不合理了。要么直接按照刷卡使用频率来收费,要么拿着楼层来阶梯收费都能接受,偏偏要每家每户平摊,这有太不合理了!大家觉得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