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30日,记者从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新建区工商所获悉,该所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买家具引发的消费纠纷,帮助消费者维护了合法权益。
据介绍,刘女士2018年9月从某家具商场购买餐桌、茶几、电视柜三件家具,支付购货款7000元整。
2018年10月7日商场送货到刘女士家中,收验货物时刘女士发现送来的餐桌、茶几、电视柜均有划痕,便要求退货,商家不予。新建区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,及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,认定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。并向商家负责人讲解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最终商家全额退款并向刘女士道歉。
信息来源:兰州晚报